云南师范大学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统战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工作方案。
2.负责联系学校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学习培训等,支持其开展活动;二是夯实组织建设,协助做好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换届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三是积极发挥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民主监督、结合专业界别优势围绕学校改革发展、服务社会履职尽责。
3.组织协调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史馆员的相关工作。发挥各级委员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作用,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等工作联系和政策执行。
4.加强与学校党外知识分子联系。建立党外知识分子人才库,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支持和帮助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开展工作,加强政治引导,及时了解、反映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支持他们积极发挥优势和作用。
5.统筹相关部门做好归国留学人员、华侨和港澳台工作,关心归国留学人员、归侨侨眷、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的工作生活,指导和协助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侨联委员会等统战团体的工作。
二、民族和宗教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坚决防范和抵御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破坏、分裂活动,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2.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师生宗教信仰排查。
3.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统筹做好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水平。
三、其他工作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