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地方组织建设,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更加彰显
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组织、履职能力、作风和制度等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通过不断规范政党协商,强化参政议政,完善民主监督,使多党合作制度在扩大政治参与、协调利益关系、凝聚广泛共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优势。
10年来,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的各类协商会,各民主党派通过“直通车”等形式直接向省委和各州(市)、县(市、区)党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了党委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参加国家和地方政权建设、事务管理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一批党外人士担任各级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生动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彰显。比如:
民革云南省委关于加强中缅互通交通建设方面的建议得到中央肯定;
民盟云南省委建成“黄丝带”帮教基地16个、“农村教育烛光行动培训基地”3个、“烛光帮扶学校”11所,开展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帮扶活动30余场;
民建云南省委协调750多万资金助力怒江脱贫攻坚,编辑出版的《怒江花开——世界减贫案例之怒江样本》大力宣传了我省脱贫攻坚故事;
民进云南省委《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的问题与路径》等相关建议已在科技、农业等领域发挥着引领和助推作用;
农工党云南省委积极联系对接农工党中央和16个省(市)农工党组织,帮扶贫困群众款物1亿多元,实现对云南所有州(市)、所有特困片区和所有深度贫困县全覆盖的“三遍访”;
致公党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云南省属国企“1+1+X”改革的建议》,促成《云南省加快省属企业各级子企业市场化激励的指导意见》出台;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关于把握COP15重大机遇着力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措施建议》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
台盟云南省委通过产学研结合赋能普洱市咖啡产业发展,推动参政议政成果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获国务院、中央统战部表彰。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
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国民族工作大局和我省突出特点作出的重要部署。
省委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示范区建设作为全省发展的重大定位,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
以共塑政治信念为引领,广泛开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身在边疆、心向中央”等主题教育,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大力选拔使用“四个特别”的好干部,深化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讲好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等民族团结故事,弘扬一心一德跟党走的优良传统,赓续民族团结精神血脉;
以共筑文化认同为根本,坚持把保护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把中华传统佳节元素融入少数民族节庆活动,深入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百项精品·百名人才”工程,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等活动,《云南映象》《阿佤人民再唱新歌》《幸福花山》等一批民族文艺作品广受好评;
以共创美好生活为基础,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行动计划、“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程、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实现了第二次“一步跨千年”,“十三五”期间,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4%,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以共守民族团结为关键,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省11个州(市)和8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大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交流联谊活动,创造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
以共护边疆安宁为底线,坚持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涉藏州县各项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生态安全屏障日益坚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不断增强。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力保持宗教领域和谐和顺的良好局面
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于谋全局,做不好宗教工作也难以做好全局工作”的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制定出台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施意见和相关规划,开展践行“四条标准”(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思想教育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举办云南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系列研讨会及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中国化专题研讨交流活动,引导各宗教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显著增强。
制定施行《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及一系列法规、规范性文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团结教育引导,通过座谈、沙龙、培训、考察等多种形式,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进政治共识。
加强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成立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完成省留学人员联谊会群团改革和换届工作,建设“海归之家”、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站,建立255个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607个工作站(联系点),最大限度把他们组织起来、发挥作用。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促进我省非公经济“两个健康”,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支持民营经济人士积极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社会民生,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突出联络交流互动,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进一步拓展
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爱国同乡社团的联系,做好联谊交友工作,不断巩固壮大爱国友好力量。
充分利用云南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做好“请进来”“走出去”工作,邀请130多个国家和地区3万多人(次)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来滇交流参访,增进感情和友谊,拓展海外工作渠道。
连续多年召开“世界云南同乡联谊大会”“东盟华商会”“云台会”等大型活动,积极开展国情省情研修班、海外侨领云南行、华文教师培训等活动,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华文教育中心建设,助力云南与周边国家的文化互鉴、民心相通。